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工作的通知
园区有关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湘科发〔2017〕56号)要求,为组织好园区相关企业认真开展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安排
2017年我市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起始时间为8月22日,省厅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长沙高新区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二、申报认定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认定办法》规定的八项条件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详见附件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知》。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注册登记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高企认定条件的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注册,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申报材料和《企业注册登记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二)系统申报
申报企业根据《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规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所有认定申报资料。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知》(见附件5),按系统要求上传附件材料,重点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专项报告等主要证明文件。
(三)初审受理
高新区企业需在高新区申报受理截止时间(9月30)之前统一将申报企业通过网络系统打印的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正副本)、《企业综合信息表》(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原件(详见附件4)提交至长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长沙岳麓大道668号长沙高新区管委会5楼502、503办公室)。
四、认定评审
省认定办拟定2017年第二批高企认定评审时间为10月。认定评审结果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全国高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省认定机构发文公布,并统一印制高企证书和牌匾。
五、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高企认定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我区将上报省认定机构取消其高企认定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1年未按《工作指引》规定在系统填报年报的高企,省认定机构将在湖南省科技厅网站上予以通报;2年未填报年报的将取消其高企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二)建议拟申报企业选取省认定办2017年审核备案的中介机构(见附件3)。中介机构须如实出具审计(鉴证)报告,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我区将上报省认定办。
六、联系方式
(一)网络咨询
省火炬创业中心
李润洁 0731-88988755
刘 军 0731-88988006
(二)管理咨询
省科技厅高新处
王 红 0731-8898881
长沙高新区高企处
陈文娣 0731-88995432
李书乔 0731-88995339
附件详见http://kjcy.cshtz.gov.cn/Articles/ArticlesInfo?ID=16644&bsh_bid=1800046224
长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8月28日